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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说<锁>的读后感优秀8篇

2023-12-16互联网 演讲稿件 手机版

每一次读后感都是一次心灵的升华,让我们的思想得以净化和提升,这本书让我们有了许多强烈的读后感,下面是句子范小编为您分享的微小说<锁>的读后感优秀8篇,感谢您的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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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说的读后感篇1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汤姆在波莉姨妈眼里是一个顽皮、爱耍小聪明的人。他和好朋友乔奇、哈克一起去当海盗,一起玩耍。汤姆和哈克还一起出庭作证,揭发了大坏蛋印江?乔埃的阴谋。他们在这一件件事中不断成长,他们的义举也得到了回报,汤姆和哈克找到了无数的金币,他们成了小伙伴心目中的大英雄,成了百万富翁。但哈克过惯了以前逍遥自在、自力更生的生活,准备放弃金钱,去和强盗为伍。最后,汤姆用自己的智慧留住了这位好朋友。

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使我身临其境,其中的很多情节也令人捧腹大笑:汤姆由于经常惹祸,波莉姨妈罚他去刷墙,汤姆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既可以不用刷墙,也可以得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利用小伙伴们的好奇心,用刷墙的“权利”来换取很多小玩意儿!

这本书也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从汤姆不顾个人安危,义无反顾地去揭发印江?乔埃的阴谋中,我懂得了要勇敢,不能因为自己的安危而使坏蛋逍遥法外,危害群众;从汤姆和贝琪被困山洞,汤姆最终成功带着贝琪逃出来的事情中,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不能慌张……

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学习汤姆身上的品质: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微小说的读后感篇2

学了《手指》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每根手指就像一个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而在这五根手指中,我最想做食指。

食指就像是一个勤奋卖力、勇于冒险、动作机敏的人:我们每次写字都得靠他推动笔杆;碰到什么未知的事物都得靠他先去接触;打电话、解纽扣这些巧事都需要他的帮忙……

世界著名物理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为研究电力而“捕捉雷电”。有人觉得他太疯狂了,为了科学研究竟去捕捉雷电。但在我看来,富兰克林的这种做法是伟大的,因为这不正体现出了他勇于冒险的精神吗?这不是与食指的特点相同吗?我欣赏勇于冒险的人。

我以前并不擅长冒险,只是一个稳扎稳打的学生。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数学老师发了一张试卷让我们回去好好练习练习。其他难题我都做出来了,就是有一道找规律填数不会。这时有一个同学过来问我对这道题的.看法,我直说还没做出来。她听后把她的答案告诉了我,还顺便向我阐明了她的观点。我一听觉得她的观点是有道理的,只不过——“这样想会不会太冒险了?你怎么知道这两个数之间会有这种联系的呢?”我皱了皱眉,问道。她笑了笑,答:“这就是场冒险。”

“这就是场冒险”,她的话一直在耳边回荡。是啊,她说的没错,不冒险怎能拨开乌云见太阳呢?于是,我也尝试了。后来,正确答案还真是这样。

从那以后,我都会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理念去尝试,不复从前纯粹的稳扎稳打。

这就是我想做食指的原因——因为它勇于冒险。

微小说的读后感篇3

在我的书柜里,你会看见一排排五彩缤纷的书:有幽默有趣的漫画书;有引人入胜的故事小说;有增长知识的科普书…… 但是,对我来说,最好看的还是要数《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从书之一《同桌冤家》这本书了!

你肯定想问我,《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真的有这么好看吗?我不告诉你答案,因为听了我的介绍,你也会喜欢上它了。

?同桌冤家》这本书讲的是一对男女同桌,即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和路曼曼。从幼儿开始,他们之间的怨恨之情就拉开了序幕,之后冤家路窄,升上小学,他们竟然成为了同桌。而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就是讲这对冤家同桌间发生的一些争吵和有趣的事情。

在我的脑子里,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件事三年级的时候,马小跳的数学老师下了一道命令:每天都要写一百道计算题,违者罚!马小跳是个调皮而又马虎的男生,而他的同桌路曼曼,又聪明又听话,所以路曼曼的作业本上都布满了红勾勾。马小跳望着自己作业本上的红叉叉,非常不服气。于是,他想出了一个馊主意:自己做完了题目再偷偷地对路曼曼的计算答案。第二天,数学老师惊讶地对全班同学说:马小跳得了满分! 马小跳得意得不得了。路曼曼识穿了他的诡计,到了下午,路曼曼边笑边做着着错误的答案。马小跳偷偷一对,哇!那么多错!他暗喜对了一下答案,要不就错大了。等回家后,路曼曼重新认真地算了一遍,等着明天的结果。路曼曼如愿以偿的得了100分,而马小跳只得了40多分!路曼曼得意地笑了。这时,马小跳还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怎么样,这个片段有趣吗?每当我读《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从书时,我就仿佛穿到了书里,看到了马小跳,看到了路曼曼。这个系列丛书就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带给我欢笑,带给我感动。请你看看这个系列丛书,保证你会和他们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时,你肯定又在想,读这些书有什么用?又不能得高分,又不能得到家长、老师的表扬……这是真的吗?

我想,任何书都有它的特点,都有它的知识。现在就说说大家平常觉得最没有用却又最喜爱的漫画书吧。为什么觉得最没有用,却又还是那么的喜欢呢?因为书中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和那些惹人哈哈大笑的文字。在那些细节处,画得是那么的可爱、生动,文字上一件平凡的事情通过作者使它变得幽默风趣。漫画书,让你提升了画画水平,也提高了你自己的幽默感,让你成为一个快活的人。

微小说的读后感篇4

许多一般的书在你看后不久便会渐渐地忘却,但好书不会,好书如一杯香醇的咖啡,充满香和苦,甜和涩。

令我至今为之震撼的还是《追风筝的人》。这篇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了在阿富汗战争背景下,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的故事。

这个故事真是五味杂陈。爱,恨,恐惧,忏悔,救赎……都如丝一般,交织于这惊世之作中。

故事中的阿米尔和父亲都是两个痛苦的人。其实,哈桑是父亲与仆人阿里的妻子所生的私生子(这件事哈桑到死都不知道),但在阿里带着哈桑出走时,父亲连儿子都不敢认(为了名声)。他为此深深忏悔。为了达到自我的救赎,他做了许多善事:开设蓄孤院,帮助他人……但最终患肺癌而死。

主人公阿米尔则为他十二岁时那件懦弱的事而忏悔。他看着坏蛋阿塞夫和几个人在欺凌哈桑却不敢上前。但为了自我救赎,他做出了比他父亲更勇敢的决定,在三十年后,深入“塔利班”恐怖组织,从头目阿塞夫手中夺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有的人说阿米尔和父亲怯弱,但我并不这样认为。因为他们有忏悔,有救赎的勇气……

哈桑,风筝;父亲,风筝;索拉博,风筝。阿米尔便是“追风筝的人”。

他(阿米尔),目睹哈桑被阿塞夫欺凌却远远观望;他,因犯错冻结他与父亲之间的感情;他,因一些作为失去了索拉博的信任;他,因没有勇气,而不敢上前去找索拉娅……阿米尔的一生中要追的风筝实在太多。

微小说的读后感篇5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老舍在《茶馆》中的机智俏皮的语句,将嬉笑怒骂融合在一起,使人发笑或者哭笑不得,有时还催人泪下,或者发人深思,让我明白了《茶馆》为什么被称之为“一曲含泪带笑的旧时代的哀歌,一个亦庄亦谐的社会葬礼”。

?茶馆》中,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吴祥子与宋恩子这两个特务。一句“谁给饭吃,咱们就给谁效力”道出了他们的“办案原则”。这两个前清的走狗,“专办革命党”的,也许很多从事革命活动的仁人志士就遭到了他们的残酷迫害,他们死心塌地为清政府效力。可是,一改民国,本来应属于镇压对象的他们摇身一变成为“新生政权”的“同志”,“有皇上的时候,我们给皇上效力;有袁大总统的时候,我们给袁大总统效力”。

这透露出的是一种“狗性”,就像哈巴狗一样,唯“饭”之命是听。无论是哪一个王朝的统治者,都是需要这样的走狗的,他们不一定需要忠臣,却无法拒绝走狗。宋恩子、吴祥子凭着他们原有的狗性被新主人看中。丧家之犬得以找到新家,继续干着走狗的勾当,再一次将它们的狗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实在是“他们前世修来的福气”。这让我想起了《圣经》里的一句话:“恶人茂盛如草,一切作孽之人发旺的时候,正是他们要灭亡,直到永远。”就算宋恩子、吴祥子再怎么像孙悟空般会变,也变不过时代的步伐,时代的潮流终将淹没他们!

在《茶馆》中,王利发的茶馆里挂着“莫谈国事”四个大字,由这四个字中,我似乎明白了崔久峰为何要出家当和尚了:当人们都在闲情逸致地喝着茶,而你崔久峰却高谈国家大事时,别人都会把你当作异类。国事,应该人人都要关心,尤其当今:人民当家作主,国事就是我们的家事,我们理应关心,不能像王利发那样挑选性地关心:“有不打仗的新闻没有?”不管是“打仗”的新闻,还是“不打仗”的国事,我们都应关心。

在此,我想对砍樱花树的大学生们说:你们的确爱国,但你们的“爱国水平”还没到家,你们没有了解日本,何来关怀中国?

最后我想说的是: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微小说的读后感篇6

?活着》是一部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地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新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去了一个城里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的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经常借钱给福贵的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救母亲的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名党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也被墙砸死了。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人,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那时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作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失去结束自己的命。

亦有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的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是啊!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之中。一直以来都是个平凡的人,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过的轰轰烈烈,然而我的父母告诉我,平凡最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的学会淡然,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在浮躁中积淀,成长。朋友也说,平凡了就能每天过得充实满足。平凡好,平凡了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想想关于活着,这样广大而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向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的活着。

当我们听故事的讲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的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的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着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的角色的担任,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的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放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我们会默默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亦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年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年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的让我们看到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未犹豫,让角色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岁月,因为并未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轻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忍耐,坚强。这应当便是活着的证据。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描述出一个普通人平凡而又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中混乱又特殊的时代,经历了战争和杀戮,以及动荡的生活。他本来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后来身边的人却陆续离开,残忍让他面对着这一切。在一生当中失去了很多东西,包括亲人、金钱,最后唯一留在身边的就只有差点被人宰割的老牛。

故事最令人心疼的就是福贵的儿子,因为抽血过多而死亡,这么天真烂漫的孩子,碰上一个庸医,为了救回县长的老婆,没想到竟然迎来这样的结果,人生中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了,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很多无法接受的现实。

这本书并不是告诉我们需要如何去活,而是告诉我们活着应有的态度,拿书中主人公的话说就是:活着,好好活着。我们无法更改生命的随意抛弃,面对各种不同的遭遇,只能默默去忍受,只能无力的感慨。既然无法改变活着的事实,但可以改变活着的态度,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无论好与坏,至少在生命的尽头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奋斗过,始终坚持不气馁,不抱怨,坦然面对这一切。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虽然是薄薄的一本书,可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文章运用了朴素的手法记叙了福贵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既经历了战争的腥风血雨,那不堪入目的混乱。不仅如此,他还体验了家族由盛至衰的过程以及家破人亡的悲惨经历。

每当看家珍死亡的部分时,总感到鼻子一酸,一股热泪总涌上眼眶。那是一段最宁静的死亡过程,看着福贵抱着家珍的尸体,一步步艰难地走向西村口,那个埋着儿子有庆的地方,他默默地将家珍也埋了进去。此时此刻,看似平静的福贵,那撕心裂肺的痛感应该早涌上心头了吧!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家族的悲剧并没有到此结束。女儿凤霞生孩子时因大出血而死;女婿二喜在工作时被水泥板夹死;就连他那唯一的孙子也难逃厄运,在吃饭时被噎死了。

但他并没有对命运屈服,独自一人顽强地活着,我想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人活着时被命运制造的坎坷绊倒是必然的,但唯有你不屈服,才能战胜命运。

面对生与死,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存。要战胜命运,活得漂亮。

上面内容就是一秘范文为您整理出来的7篇《余华长篇小说《活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微小说的读后感篇7

?契诃夫短篇小说精选》由契诃夫所著。契诃夫于1860年出生,1879年考进俄国莫斯科大学医学系。1884年,他在兹威尼哥罗德等地行医,近距离接触平民的生活,从此他爱上了普通人,关注他们的痛苦,对于凌辱弱者的士绅和老爷,见风使舵的奴才骨,专制制度的卫道士,他毫不留情地批判。被人们称为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1904年,契诃夫他在沙发上进入了永恒的梦境。

法国的莫泊桑、美国的欧·享利和俄国的契诃夫是世界短篇小说的三大巨匠。契诃夫之所以被成为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是因为他的文章不仅质量高,而且数量多。在他的许多篇文章之中,我最喜欢的是《变色龙》和《凡卡》。

?变色龙》中的故事是这样的:一位警官在广场上巡逻。突然,这位警官听到了说话的声音,接着传来了狗的尖叫声。这位警官顺着声音来到了首饰匠面前,首饰匠的手指被一只小狗咬流血了。这位警官决定把这条狗打死,并问大家:“这是谁家的狗?”人群中有人说:“这条狗好像是席加洛夫将军的狗。”警官开始质问首饰匠,骂他想要敲诈将军,是个混帐东西。这时,有一位警察又说这不是将军家的狗,于是这个警官对首饰匠说:“我自己说嘛……你受苦了,这件事我不能不管,得教训他们一下!是时候了……”那位警察继续说,也许是将军家的。

这位警官继续说:“……没准是只名贵的狗,要是每只猪猡都拿烟戳它的脸,要不了多久,就把他作践死了。狗是娇嫩的动物。你,蠢货,放下手来!用不着亮出你那根蠢手指!要怪就怪你自己!”当这位警官看到将军家的厨师来了,便问他这只狗是不是将军家。厨师说,将军家没有这种狗。于是警官决定把它杀掉。厨师又说,将军的哥哥喜欢这种狗。这位警官说,这个小狗怪机灵的呢。“我早晚要收拾你”,这位警官最后对首饰匠说。

这位警官很明显是一名见风使舵的小人,在他的心中,狗的死活,首饰匠的手是否被咬破了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让他的上级高兴。对于人们,他只是假仁假义。如果说,有两位政客参加竞选,他会选的肯定是权位高的或者能够让他获得利益的一方,他并不在乎这一方是否正确。这些“变色龙”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十分可恶。我们决不能成为见风使舵的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主见。我们不能因为上级的高兴或者上级的不高兴就不做该做的事情。我们不能成为一个“变色龙”。

微小说的读后感篇8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摆渡人》内容讲述的是一个父母离异性格内向的小女孩儿独自一人坐火车去见自己素未谋面的父亲,然而,火车却出了事故,当小女孩醒来时他发现他是这场事故的唯一幸存者。小女孩是火车失事的唯一遇难者。他走出了隧道,由灵魂的引导者崔斯坦带着小女孩儿,应该说是小女孩的灵魂行走在荒原相依为命十几天去了天堂,最终又返回生界故事。

克莱尔的文笔细腻唯美,读起来不忍释卷。故事心惊动魄,情感真挚让一个虚构的爱情饱含真实人生的况味和隐喻。

故事中的人物,迪伦和崔斯坦,这一段时几天的荒原之路上只有他们两个人于是产生了爱情。男孩儿把女孩儿的灵魂摆渡到另一个世界时。女孩儿因为留恋男孩儿,于是找到回荒原的办法,与其再次相见。这个故事颇有一点惊心动魄,一丝灵异的感觉,但是这本书里的字里行间透出了我们对人生态度的思考。

初走光荒原,崔斯坦是他的摆渡人,而再次返回时,没有了摆渡人的小女孩儿靠的是自己强大的信念和信心使她充满了力量。前途是一帆风顺还是处处是狼豺虎豹?不知道。能否找到他?不知道!如何面对恶魔的吞噬?不知道!只有自己对男孩的一片痴心。有了勇气,就有了一切,剩下的,交给命运就可以了。

但是就按年龄来说,崔斯坦也是一个饱经沧桑的人,而小女孩只是她摆渡过灵魂中极其普通的一个但是没有了小女孩,他只有重复着毫无意义的百摆渡生涯。他不知道是谁给他的命运,是谁托付了这个宿命给他。他不敢想象,不敢尝试,恐惧,以至见到了小女孩除了惊喜就只有遗憾。表面上他依然是那个温和,单纯,忠诚,尽职的,灵魂摆渡人,可他的心却早已随小女孩而去。爱情的滋生是他始料未及的意外,令他充满了矛盾。尽管这份感情让他心动不已,但他没有勇气走出荒原,更不敢踏入天堂一步,他只能将对爱的渴望强压在心底,他把所有与他她有关的美好往事封存于记忆中,继续自己的漫长余生。

小女孩儿也是一样,她因为受尽了同学、妈妈、姐姐们的嘲讽和欺负她才开始幻想父亲的美好,于是开始以后的故事。两个同样命运的人相遇,并且产生了爱情是多大的巧合?

迪伦用自己的灵魂真切地告诉我们:禁锢我们的从来都不是有形的枷锁和隔门而是来自我们心底的怯懦和未知世界的恐惧与担忧。你的信念决定自己的人生只有无所畏惧的自由灵魂才能抵达甚至改变美好的彼岸。真正的救赎来自与心灵的自我成长于非凡勇气。

读完时,这本书就像还有续集似的,让人回味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