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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的阅读感受篇一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狗猫鼠的阅读感受篇二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狗猫鼠的阅读感受篇三
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曾着书、译书无数。他关心下层劳动人民;他那无数着作像茉莉花香一样,随风飘过,但却让有幸闻到花香的人一辈子回味它,记住它。他那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曾影响过无数学者,而我也深受其之熏陶。
《狂人日记》主要描述了在旧社会时,“我”觉得任何人都想吃人,而自己就是“吃人集团”的下一头猎物,后来,“我”发现自己的哥哥就是他们的老大,而自己虽然要被吃,却永远也要背负一个吃人的人的弟弟的罪名。当“我”觉得周围的人都想吃自己时,发现孩子也想吃人,也吃过人。“我”不由得发出感叹:“救救孩子!”
我看完这一篇日记,很伤心,也很骄傲。伤心的是这篇文章其实是在揭露旧社会的丑陋,在抨击旧社会。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似的狡猾……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眼中的旧社会,这也是广大穷苦劳动人民眼中旧社会的写照。虽然文中的我是一个不吃人的人,可还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呀!何谓吃人,其实吃人指的是剥削百姓,鱼肉百姓。而虽然“我”不是干伤害百姓的人,但另外的失败官员却干了昧良心的事儿,而他们是中国人,“我”也是中国人,虽无直接的血缘关系,却还都是中国人,都是龙的传人。这时鲁迅先生的无奈,也是广大爱国者的无奈。兄的的唇边不但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还装满了吃人的意思,这怎能不叫人悲哀,这怎能不使人着急呢?
但我也骄傲,因为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救过英雄,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他用“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精神唤醒了多少刀俎上的中国人。他就好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中国人看清前面是万丈悬崖还是灿烂阳光;他就好像一根灵魂都是坚硬的棍子,帮助国人打退了一匹又一匹眼中冒着绿光,直勾勾看着国人的狼,勇哉,英雄!
在旧社会,也许有人会认为安是的,但我却认为不安才是的。在祖国危难之际,在人民危难之时,前者安是苟安,后者是大爱,比小爱更伟大,更朴实无华。只有在祖国危难时,舍小家而顾大家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就像鲁迅先生一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狂人日记》笔下的我对吃人的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的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这不是鬼话,而是真真切切的人话呀!即使亡国奴再多,但救国的人会更多,把亡国奴给消灭、埋葬,把苟安、苟存的思想从华夏大地上真正“吃掉’。其实人要以树为榜样,树的叶子就像各种挑逗你内心底线的诱惑,虽然树在平时都在犹豫,就像叶子虽长在树上,但风儿一吹,会颤动,有时甚至会掉落下来一样,但一旦到了危难之际——冬季,树就会把叶子脱落,只剩主干和树枝,就像把各种诱惑搜甩掉一样,这时,即使再下雪,也打不到主干了。鲁迅先生就如同在冬季的树,昂首挺胸,不被遭受的欺负和诬陷所妥协。鲁迅之妻许广平在《欣慰的纪念》中说:”鲁迅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这确实就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
《狂人日记》中的最后一句话“救救孩子”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确实,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没有受旧社会影响的孩子,或许还有。从此点可以看出,鲁迅先生也非常重视对孩童的教育。宋朝宰相范仲淹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鲁迅先生真正做到了,他在广大穷苦人民的心中永远是不朽的,永远是嘴高尚的。
鲁迅先生的伟大,深入了每一个人的心中;鲁迅先生的作品,已成了我灵魂之中的中流砥柱,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缺的东西。
狗猫鼠的阅读感受篇四
《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十分急切兴奋。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父亲让鲁迅读熟,并背下来。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指出了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以及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体现童年鲁迅对“五猖会”的向往和背书时的无奈。
有趣的是,鲁迅长大以后并没有忘记背书时的痛苦,反而忘记了那一年五猖会是什么样子,这体现了当时父亲的做法在鲁迅心里留下的阴影,想必那次的五猖会鲁迅过的也不是很开心。
每次赛会的简单使充满期望的孩子十分失望。为下文写自己想看赛会蓄势、作铺垫。也为了衬托下文自己背书的那种受压抑的心情。文章反映了父亲在我兴的时候叫“我“背书是对孩子心灵的伤害,压抑了孩子的个性。作者采用了先扬后抑的手法使文章具有的强烈的感染力。语言生动、贴切的语言表达深邃的思想和丰富的内蕴,讽刺得十分形象。
在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名叫《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笑着,跳着,兴奋的不得了。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他的父亲说:给我读熟,背不出来就不准去看庙会。一盆冷水把鲁迅的兴致全浇灭了。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了。鲁迅回忆到:“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小经中的风景,坛子的点心,以及到了车关的五猖会的热闹,
对于我似乎都没什么大意思”“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读书”
文章所叙之事非常简单:一次千呼万唤而来的赛会被父亲的不理解和专制搅得索然无味,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然而在平淡的叙述中,可以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
本文的结构很有特色。前面的写没有看到神像、明时的赛会等内容,并非闲笔,而是从正反两方面为这一次来之不易的赛会做铺垫,以突出主题。文章语言简洁,于平淡见神奇,不愧为大家之笔。
狗猫鼠的阅读感受篇五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是美国作家弗兰克·鲍姆的代表作,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狗猫鼠的阅读感受篇六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_、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地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地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地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生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地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地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狗猫鼠的阅读感受篇七
去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我可喜欢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小女孩骑在一只鸵鸟的背上,微风吹拂着她的头发,她微闭着双眼,沉醉在大自然中。这个小女孩就是本书的主人公——法国女孩蒂皮德格雷。
翻开图书,一幅幅生动的照片映入我的眼帘。这些照片上都记录着十分有意思的内容。瞧!有的是蒂皮给一只斑马喂奶喝,有的是她出神地观察她的变色龙朋友莱昂,有的是她和小蜥蜴嘴对嘴亲吻,还有的竟然是她和可爱的小狮子穆法沙一起睡午觉,真是有趣极了!其中最令我不可思议的就是蒂皮和她的大象哥哥阿布一起玩的场景:蒂皮整个人都坐在阿布的长鼻子上,双手紧紧地抱着阿布的鼻子,开心地笑着。而阿布,它就像一个耐心的大哥哥,乖乖地把鼻子举成一个“u”字形,像是给蒂皮制造一个舒适的摇椅。他们融为一体,相处得像一对亲兄妹一样。
蒂皮似乎天生就有和动物交流的神奇本领。害怕人的羚羊看见了蒂皮并没有逃走,而是静静地让蒂皮把手挨得很近很近。蒂皮在书上写道:她当时正在和羚羊说话。难道她真有和动物说话的本领?我好羡慕这个神奇的小女孩啊!
我还读了蒂皮写给读者的一封信,上面写着:“让我们告诉所有的大人们:尽一切努力爱护我们周围的环境,让后人们将这种意识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吧!……”看着这些天真又富有道理的话,我想:是呀,我们的地球只有一个,我们必须从小事做起,也要呼吁他人保护环境,才能让这颗星球更加美丽。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也开始学着关注环境问题了。我妈妈一直想买车,我坚决反对!于是每到刮风下雨、寒冬酷暑时,妈妈骑着电动车接送我上学、放学,总是用有车的好处来诱惑我。我不为所动,对妈妈说:“我们并不一定需要以车代步,更多的是虚荣心在作怪!如果人人都买车,空气都被污染了,也会影响我们的健康。”妈妈保证说一定买最环保的汽车,我说:“别的家长不知道这个道理也就算了,你还是品德老师呢,光教育别人爱护环境,自己却没有做到!”在我的强烈反对下,妈妈放弃了买车的计划。
上周六,妈妈骑车送我去上兴趣班,看见二中附近的路边,一个人在捧着一只超大的乌龟,第一眼看上去还以为是海龟呢。妈妈说,这只乌龟是野生的,至少活了有三四百年才会长这么大。我问妈妈:这个人想干什么啊?妈妈说:卖钱呗!我和妈妈讨论了一会,一致同意如果这只乌龟要几百元的话,我用我的零花钱买下来,然后给它放生。一问吓一跳,这只乌龟叫价4千元呢。我和妈妈买不起,于是我们就失望地走了。后来,妈妈来接我时,说刚才又看见那个卖乌龟的。妈妈觉得他不该这么做,立刻打了110。可110说这事应该是动物保护协会来管。于是妈妈又打了114,可是动物保护协会没有在114留存电话,只好作罢了。我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动物不是我们的朋友吗?为什么要拿它们作为赚钱的对象呢?现在野生动物越来越少了,可有些人就是要吃它们的肉、用它们的皮,正如蒂皮所说,这种事太令人伤心了!
狗猫鼠的阅读感受篇八
简奥古斯丁的力作《傲慢与偏见》在将近220__年的历史中,折服过众多的善男信女,通过解除傲慢与偏见给正常沟通造成的障碍,最终演绎出有情人终成眷属,在世上传为佳话。
起初读《傲慢与偏见》是为了消除人们对我的偏见,尤其是剩女们对我的偏见。
昔日的堂堂清华博士后怎么做起剩女的文章?沦落到这地步?鄙视之意溢于言表。
曾经我从事水资源项目的时候也有不少人疑惑,为什么不为诺贝尔努力,做没有技术含量的水?我当时回答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能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多大的效益?我就算获得诺贝尔奖能够创造这么大的效益?
知识的价值在于它能够给社会带来多大的益处,而不在于荣誉、科技水平等,虽然也有这种因素,但毕竟不是核心的价值。那么给国家带来1-2万亿直接经济价值的水问题的解决应该远远超过获得诺贝尔奖的价值了!如果考虑间接价值恐怕怎么也有5-6万亿吧。所以,我当时就能够义无反顾地执着地追求。
对剩女的问题而言,虽然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也许妇女的婚恋早已经不是的生活目的。但是在任何社会,尤其在现在的我国,婚恋仍然是大多数女人的生活最主要的部分,甚至是全部。最少是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如果在很多方面很出色的女孩因为各种原因一时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那么可以肯定地说耽误她的终身。如果我能够帮助找到意中人,过着美满的婚恋生活,那么在某种程度上说挽救了她的一生。因为婚恋问题的解决不仅可以使她享受天伦之乐,也可以帮助她在事业上更有信心。如果我解决一群人甚至一个群体的问题,那么这一事情的社会价值将是不可估量的。
当然,我相信绝大多数剩女是最后不会选择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的!那么在大多数剩女认识到婚恋在她人生中的价值的一天,客观的经济效益也是可以预期的。这样通过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不仅可以挽救我,也许还能够挽救我的事业。
在《傲慢与偏见》文中,我没有想到自己也受到很好的教育,原来我自己的傲慢也是沟通的主要障碍之一。虽然我也是时常告诫自己尽量避免无谓的错误,消除不该有的误解和损失,但是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呀!最要命的是我自己有足够的理由并且确信我的观点的时候就是很难做到给人不“傲慢”的印象。我只好更努力学会倾听的艺术消减不良后果了。
狗猫鼠的阅读感受篇九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大家同时活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狗猫鼠的阅读感受篇十
朱自清大家因该都了解他,他是著名的作家和学者,他写了许多有名的文章,都是以叙事的抒情为主。我读过他的《背影》,《荷塘月色》和《桨声中的秦淮河》。这些散文都有同样的特点,素朴,慎密,语言洗简,文笔清丽,读完以后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在《朱自清散文精选》中,有他三十五多篇散文,这本书中第一篇散文就写了他最有名的一片的散文,《匆匆》。这篇散文写出朱自清面对“逃走如飞”的匆匆时光而产生的无奈,怅惘,比切还有对未来的追求和探索。
我最喜欢边读《匆匆》边思考它所表达的意思。在《匆匆》里一句话是这样的“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表面上是疑问句,但实际上却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已逝去的的深深遗憾这句话一直印在我的脑子里反复回味,总觉得有无穷无尽的含义包含在这句话中。
当我读到最后一段时,我又在细细的回味,原句是“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和前面的那句起到了呼应作用文末和文首的提问在文字上看是一样,但是在表达的感情上却不一样了,文首的提问是强调一种无奈和怅惘,而这句的提问是一份激情,是一声呐喊,我们要区分这两句,在读这两句话时语调是不一样的。
时间,它本身是看不见的,又摸不着的,可是在朱自清的笔下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将事件的形象描述出来,为我们捕捉了时光逝去的踪迹。他把时光比作针尖上的水滴,青烟等,表现出时光的无声无息。
在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又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无形的时光不做他朝夕相伴的朋友,这样可以表现时光的一往无前转瞬即逝的态势,还可以极其传神的表现出作者面对匆匆流逝的时光欲留不能,欲追不及的惋惜和怅然。
读完朱自清的散文,我突然明白时间是宝贵的,不要虚度光阴,一定要珍惜时间,尽力做好买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