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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精选6篇)

2023-09-30互联网 实用范文 手机版

行动方案通过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规范食品生产操作,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它有助于防止食品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阅读与收藏,希望能够帮到大家!现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__市、__县20__年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升级发展,提升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体质量安全水平。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县食用植物油、干湿米粉、熟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销售经营小作坊食品的经营单位。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为期3个月(20__年5月至7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深化治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销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整改一批、取缔一批、提升一批、示范一批”的要求,从而达到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全面开展,经班子领导研究,决成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__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__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__局办公室主任

__局综合协调应急股股长

__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股长

__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股长

__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股长

__局执法三中队队长

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__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原料的控制。各辖区市场监管所要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原料排查力度,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原料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按要求索证索票和登记台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列入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原料必须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使用霉变、感官明显异常、标签标识不符合、受到污染等不合格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原料存放区应有防潮处理措施,原料必须离墙离地10厘米以上存放。

(二)从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辖区市场监管所要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食品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出坊检验控制。

(三)全面登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各市场监管所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食品的生产规范,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登记,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资料的审查及现场核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对不具备条件,特别是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律不予登记,要求其责令整改,整改符合登记条件后方可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如不配合整改办证而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律立案查处。

(四)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要利用电子监管平台监管,加大对食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工作力度。一是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否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和设备,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加强原料控制,不得使用霉变、受到污染等不合格原料进行生产加工,或者利用废弃回收的食品进行加工产品。二是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建立采购原料、来料加工、生产过程记录、销售记录、检验检测等相关记录台账等。三是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使用的包装容器需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产品如实标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名称、地址、登记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方式以及其他需要标识的内容。四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产品(食品)开展快速检测。

(五)加强小作坊食品的销售环节监管。在对小作坊生产的食品销售过程监管方面,要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台账制度,重点检查散装食品的查验情况以及食品的标签标识查验情况等;全面清理、从严查处销售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

(六)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环境。按照“整改一批、取缔一批、提升一批、示范一批”的要求,指导小作坊经营户投入时间学习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投入资金按照小作坊要求建设加工场所、保障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推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质量整体提升。

(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要重点打击添加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依法查处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非食品原料、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抽检工作。根据上级及县局要求,今年抽检任务将对全县的小作坊进行针对性抽检,特别将环境卫生差、不认真落实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要求、生产记录造假嫌疑、经快速检验结果可疑的小作坊列为重点抽检对象。

(九)开展相关食品安全培训。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提质规范指导培训,加强提高业主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整治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__年4月下旬)。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特点,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动员部署整治任务,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计划),落实工作目标、措施、步骤,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步骤合理、责任到人。

(二)主要集中整治(20__年5月至7月)。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专项集中治理,各市场监管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能。督促相关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

(三)总结提高(20__年8月上旬)。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探索建立安全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质量。

请各市场监管所将本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汇报(含整治工作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图片、亮点,以及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1、2)盖章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于20__年8月15日前一并上报至县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oa。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_,电话:__。

篇二: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

作坊虽小,事关民生。为落实《__市加强食品全链条管理高质量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20__—20__年)》(__政办发〔20__〕77号)要求,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传承__地方特色美食文化,发展小作坊特色品牌,助推小作坊产业发展,依据《食品安全法》《__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建设新城市、发展新产业、布局新赛道”总体部署,准确把握食品小作坊产业特点与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努力实现小作坊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双提升,充分发挥食品小作坊在保民生、稳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依靠政府与社会力量,强化服务指导,创新监管方式,促进我市食品小作坊产业实现健康发展、特色发展、规模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培育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示范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强政策研发,坚持顶层设计推动与基层扶持培育相结合,大力推进省级“名特优”及市县两级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形成示范梯队,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力争今年成功创建3-5家省级“名特优”食品小作坊,5家苏州市名优食品小作坊,10家__市级小作坊示范点;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食品小作坊产业发展更加规范,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培育力度,实现规模发展

1、深入挖掘培育。各区镇食安办要结合属地实际,出台扶持政策,紧紧抓住传统特色的根本要求,充分挖掘本土及全国各地美食,积极主动开展引导帮扶,支持鼓励辖区内各类食品小作坊领证合法经营。市场监管部门要规范登记程序、缩减办证周期、提高登记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立软门槛,限制小作坊依法领证生产。

2、强化宣传推广。坚持挖掘与吸引同步走,充分发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作用,对小作坊背后的传统饮食文化、改造提升过程进行广泛宣传。一方面加大对__本地特色餐饮店的宣传力度,引导培育一些特色美食品牌加入到小作坊中来。另一方面扩大对外宣传,吸引全国各地特色美食进驻__,形成百花齐放的食品小作坊产业发展新格局。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了解并及时反馈社会各方诉求建议,增强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的认同感与积极性,营造推动小作坊产业发展的强大声势与浓厚氛围。

3、探索集中区建设。鼓励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集中区建设资金纳入区镇年度预算,建立准入退出制度,促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规范可持续发展。有条件的区镇要加强统筹规划,深入挖掘辖区资源潜能,协调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选址、规划、布局,完善基础建设与配套设施。相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帮扶举措,积极支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做好事前服务指导与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工作。

(二)打造示范品牌,实现特色发展

1、示范创建引领。各区镇要选取基础条件较好、产品质量较高、发展意愿较强的优质食品小作坊,通过指导改善生产条件、优化生产工艺、规范生产流程,推进省级“名特优”和市县两级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形成示范梯队,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对成功创建单位予以资金奖补。鼓励其他食品小作坊向“名特优”和示范点学习先进经验,带动食品小作坊产业规范的整体提升。同时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设立食品生产企业。

2、打造特色品牌。要深挖文化特色,整合我市优势资源,探索符合区域发展战略的品牌产业实践模式,积极培育周庄万三蹄、阿婆菜、袜底酥、千灯石浦羊肉、周市爊鸭、正仪青团、台湾美食等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品牌。推荐食品小作坊产品参加各种展销展览活动,及文旅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宣传推介活动,推广地方特色品牌食品小作坊产品进超市、进景区、进专柜,不断扩大小作坊知名度,提升小作坊品牌影响力。

3、促进转型升级。结合省级“名特优”和市县两级示范点创建,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监督规范、技术服务、品牌建设等方式,不断提升小作坊软硬件水平。以传统美食文化为依托,探索推进食品小作坊与地产优质农副产品相结合,推动小作坊食品优质化、精品化。完善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将小作坊升级改造、集约发展、品质提升、品牌创建与文旅项目、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推动食品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

(三)强化监管服务,引导健康发展

1、加强指导帮扶。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一坊一策”的要求,制定不同类别食品小作坊的管理规范,规范小作坊现场管理和台账记录。针对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自律意识,提高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开发“小作坊+”模式,通过“小作坊+连锁超市”、“小作坊+大型食堂(餐饮店)”、“小作坊+农贸市场”、“小作坊+直播带货”等模式,拓宽销售渠道,推进小作坊产业多元发展。

2、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要确保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标准要求。同时要建立并执行原料采购运输、生产加工过程控制、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包装、销售等关键环节控制。要做到“三净两明一禁”,即人员着装干净、生产环境干净、设施设备干净;原料来源明、销售去向明;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严格监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小作坊的日常监管,精准掌握我市小作坊动态变化,建立完善小作坊食品安全档案,及时记录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信息、产品抽检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形成小作坊、监管者、消费者的良性互动机制,逐步实行食品小作坊的“全方位、全环节、全流程”立体监管,实现小作坊抽检全覆盖。加强对“名特优”和示范点食品小作坊的后续监管,对于不能持续保持的,适时启动退出机制,取消其称号,以此激发小作坊业主长期保持的积极性。对于小作坊使用过期、回收、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无证且不满足食品生产条件的“黑作坊”依法予以取缔。

四、资金扶持

对于获评省级“名特优”、苏州市名优食品小作坊和__市级小作坊示范点称号的食品小作坊,给予财政奖励。

1、__市级小作坊示范点,继续按照《关于印发<__市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昆食安委办〔20__〕6号)文件要求,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

2、对于2022年成功创建的苏州市名优食品小作坊,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发文件的公布名单为准,给予每家2万元的奖励。63。自20__年11月份以来成功创建省级“名特优”的食品小作坊,以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文件的公布名单为准,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

4、同时获评2个及以上上述荣誉的,奖励采取就高与补足差额的原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镇食安办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小作坊提档升级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议事日程,围绕本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良好工作格局,促进食品小作坊产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措施保障

各区镇食安办要加大对小作坊提档升级的投入力度,将引导、帮扶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大对监督检查、品牌打造、示范创建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坚持监管服务并重,强化帮扶指导,提高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着力解决小作坊提档升级中遇到的制度性、政策性障碍。

(三)加强部门合作

在市食安办统一领导下,强化市场监管、环保、农业农村、文旅、宣传、财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联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食安办的牵头作用和各部门在食品小作坊培育扶持、规范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分工合作机制,齐抓共管,推动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和产业发展取得成效。

(四)加强督导考核

进一步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加大对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工作的督查考评力度,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组织开展年度跟踪监测,定期调度指挥,及时研究分析解决主要问题及矛盾,督促各部门按要求、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篇三: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开展改革试点支持__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批复》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__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改革突破争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__省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__-20__年)》,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开展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改革,解决食品小作坊发展中的制约性问题,提升作坊产品总体质量,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食品小作坊生产持续改造提升,建设集“标准化、园区化、文旅化、数字化、阳光化”(以下简称“五化”)为一体的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新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美食文化和美丽乡村的向往,实现食品小作坊“标准化建设、园区化管理、文旅化融合、数字化监管、阳光化共治”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食品小作坊“标准化”建设

各地要在食品小作坊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基础上,继续推动实施以“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为主要内容的“5s”现场管理(操作指引及评价表见附件1、2)。各地要积极鼓励新办食品小作坊先行导入“5s”现场管理,至2024年底,实施“5s”现场管理的在产食品小作坊达到2000家以上(任务分解见附件3)。

(二)积极推动食品小作坊“园区化”管理

各地要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产业规范、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本区域食品产业特色,积极推进多种模式的食品小作坊集聚园区建设,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食品小作坊园区新增10家。根据地域食品小作坊产业块状布局实际,积极探索并推动建设共享检测室,解决食品小作坊检验资金不足、技术支撑能力薄弱和出厂检验制度未能有效落实等突出问题。

(三)着力推进食品小作坊“文旅化”融合

各地要认真开展地域食品小作坊的历史文化谱系调查摸底工作,借力乡村振兴和全域旅游,深耕地方特色文化,挖掘食品小作坊的文化内涵,不断深化“坊文”、“坊旅”的有机融合,讲好食品文化故事,推进集历史作坊文化传承、现场加工参观和休闲购物等为一体的沉浸式场景构建,增强工坊的辨识度,提升产品的知名度,赋予文化的美誉度,助推产业和文化的融合发展。激活与利用食品小作坊深厚的文化积淀,推动传统工艺传承创新、文化内涵价值提炼展示,积极鼓励小作坊参与非遗项目申报。至2024年底,以“百县千坊”为载体,培育1000家具有__区域特色、文化底蕴、工艺传承和独特魅力的食品小作坊(任务分解见附件4)。

(四)持续深化食品小作坊“数字化”监管

各地市要在20__年底前搭建“食品小作坊数字化监管平台”,包括备案登记、法人信息、销售方式、销售地区、抽检情况等信息并实现动态更新。各地市局要进一步细化平台内容,要建立健全“智能预警—在线督办—隐患排除”的闭环风控机制,对问题隐患“实时预警、即时整改”,完善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全程管控,构建“源头可查、去向可溯、责任可究”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五)努力构建食品小作坊“阳光化”共治

各地要引导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根据格局构造,在原辅料验收、清洁消毒、生产加工等关键点位安装视频监控,实时监控生产加工过程。在米面粮油、豆制品、即食卤味等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作坊品种开展先行试点,鼓励食品小作坊业主以“前店后坊”、“透明作坊”等多种方式,在农贸市场、销售门店等场所向消费者展示生产加工过程,打造“明白、放心、安心”消费场景。至2024年底前,网销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可视化达100%,全部接入“食品小作坊数字化监管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细化举措。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更是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和资金保障,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结合自身条件和优势,因地制宜地谋定“五化”提升具体举措,明确和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各地要借势借力、创新方法,将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与文旅融合、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做好谋划统筹,融入食品生产数字化改革的大局,与“浙食链”、“阳光工厂”和寻找ccp试点工作无缝对接,不断筑牢食品生产安全“防护网”。

(三)加强督导,及时总结。各地要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的实地督查和指导,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局将适时对各地“五化”提升工作开展指导。

各设区市局要及时掌握各地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的进展情况,提炼总结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经验,并分别于20__年6月20日、12月20日、2023年6月20日、12月20日及2024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全省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进度表》(附件5)和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省局食品生产处。

篇四: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提升,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__省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__-20__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部署和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食品小作坊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律,依法依规、各方履责,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循序渐进、注重引导,努力实现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和产业发展双提升。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力争通过3年(20__-20__年)时间的综合治理,实现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健全,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全面遏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批特色品牌得以形成;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基本建立,整体社会美誉度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引导帮扶,实现食品小作坊依法登记、规范生产

1、明确责任。食品小作坊对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保证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标准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将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定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制度、规范以及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农业、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

2、普查建档。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全面普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业主姓名等身份信息、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产品包装形式、销售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为整治工作打下基础。食品小作坊档案要实行动态管理,发现新开办食品小作坊及已建档食品小作坊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更新。

3、规范登记。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开展小作坊登记工作。要积极主动开展引导帮扶,帮助食品小作坊通过整改达到登记发证条件。要提高登记效率,强化登记服务,简化办理手续,探索实施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到20__年5月,全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率达到100%。

4、教育培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食品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食品小作坊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监督食品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

(二)治理整顿,促进食品小作坊改善条件、提高质量。

1、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本地食品小作坊的数量、分布、风险分级和自身监管力量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计划,实行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100%全覆盖,并按照风险分级确定检查频次。督促、指导其依法生产经营,保证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2、监督抽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以食品安全舆情、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情况为导向,逐步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的地方特色食品、节庆食品、旅游销售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力争2021年底实现食品小作坊年度抽检覆盖率60%以上。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处置,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率100%。

3、区域整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集中区域的整治工作,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列出风险隐患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执法查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管理,协助处理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示范带动,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发展、品牌升级。

1、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选取部分基础条件比较好、产品质量比较高、发展意愿比较强的食品小作坊,指导其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流程再规范工作,积极培育一批示范食品小作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转化提升为食品生产企业。到20__年底,全市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不少于8家;2021年底,不少于16家;20__年底不少于24家。

2、建设示范集中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生活、促进食品安全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合食品小作坊集中生产的园区,健全厂房、给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完善食品安全公共检验室等配套设施,提供政策、资金等优惠,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进入园区集中生产经营。探索园区集中采购、物流配送、组团销售,统一把关、共享检验、共管风险等生产和管理新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整体提升。争取至20__年底,市级(含市辖各县市区)建成不少于1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该项工作纳入年底考核。

3、打造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品牌,充分发挥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的作用,深入挖掘食品小作坊品牌中蕴含的饮食文化、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内涵,加大研究、保护和宣传力度。组织制定传统特色食品相关地方标准。支持特色食品小作坊品牌参与各类展销展览、文化交流和宣传推介活动,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推进地方特色品牌食品小作坊产品进超市、进宾馆酒店、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机场车站、进旅游景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开设网上商城,推进特色品牌食品小作坊产品网上营销。争取到20__年底,全市打造出一批品质优良、知名度高、市场欢迎的食品小作坊地方特色品牌。

4、构建食品小作坊诚信体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快食品小作坊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奖惩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抽检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引导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管理、督促行业自律,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培育食品安全诚信文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小作坊在传承传统饮食文化、扩大就业、促进创业、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开展食品小作坊3年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并把食品小作坊的整治提升与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大战略有机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部门按要求、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20__年底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采取资金资助、奖励等措施,引导食品小作坊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__省委、__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办事效率,激发食品小作坊产业活力。市市场监管局依据《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__政办〔20__〕3号)相关规定,在分配食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费时,对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给予适当倾斜。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联系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信息通报和联合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日常管理、宣传教育、产业发展等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实现工作无缝对接。鼓励食品小作坊组建行业协会或加入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自律作用,引领和推动食品小作坊行业健康发展。

篇五: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党的__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任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发展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发展质量的整体提升,根据《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计划的通知》(__府办〔20__〕__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__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清理关停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总体思路,到20__年底实现全县食品小作坊登记监管全覆盖,日常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全面铺开;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不发生小作坊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集中化、规范化发展,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形成品牌并得到长足发展,从整体上提升全县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和社会效益。

二、主要任务

1、全力推动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小作坊摸排,做好食品小作坊全面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严格依法登记,不符合条件的指导和帮助其整改达到登记发证条件,实现全县食品小作坊登记率100%。

2、强化食品小作坊属地监管。加大对酒类、肉类、米面制品、豆制品、糕点等重点品种和农贸集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城镇主次街道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频率。探索实行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进行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食品小作坊督查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确保食品小作坊产品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80%以上,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率100%。监管部门应当在食品小作坊获得登记证后的3个月内开展监督抽检,按食品类别随机抽取食品进行食品安全项目的检验。

3、持续推行食品安全承诺制。督促取得备案登记证的小作坊100%签署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并在生产经营场所张贴公示,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加强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的监督,对违反承诺的食品小作坊及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进行查处。

4、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违法违规生产加工行为。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以酒类小作坊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强化对易反弹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生产卫生条件恶劣、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小作坊坚决依法清理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5、推进小作坊示范创建活动。开展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到20__年底全县小作坊生产条件全面改善,并完成建设12家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引领和推动小作坊行业规范发展。

三、实施步骤

1、排查摸底。5月15日前,对各自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附件3),并建立一档一户。根据附表4对辖区内小作坊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表于6月底交至食品股。同时,新宁、城郊、黄塅要确定2-3家小作坊示范建设,其他基层分局要确定1-2家小作坊示范建设。

2、示范建设。各分局根据附件2要求全面提升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环境,9月底督促辖区食品小作坊完成生产条件提升工作,10月底完成食品小作坊示范建设。

3、巩固提升。食品股按照时间节点对照验收表实地进行验收检查,对不符合的条件反馈给各分局,各分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巩固提升,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四、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把食品小作坊提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分局要针对辖区内的小作坊特点拿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规范提升辖区内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食品股指导督促,各分局部署开展,形成密切的工作合力,着力改造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强化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和产业发展,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督导考核,确保工作效果。加大食品小作坊提升工作的督查考评力度,将此项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底考评体系。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适时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分析解决主要问题,按进度完成小作坊提升及示范创建工作任务。

篇六: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__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小作坊自律水平,促进食品小作坊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现制定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过规范提升,食品小作坊全部纳入管理,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基本达到六项标准;食品小作坊布局更加合理,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更加规范;食品小作坊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更加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确立。涌现一批有影响力的食品小作坊的示范街(区、园、村),引领食品小作坊发展,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规范提升标准

按照“六项标准”对食品小作坊进行规范提升:

(一)亮证经营。食品小作坊持有登记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以上证(卡)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二)安全承诺。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承诺书》,接受公众监督。

(三)原料公示。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实记录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使用情况,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

(四)单据留存。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并留存进货单据,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进货单据留存不少于六个月,并放置于生产经营场所。进货单据要加盖单位公章或销售者本人签字。

(五)操作规范。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和规范的操作流程,符合《条例》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要求。

(六)场所清洁。场所卫生整洁,与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上下水设施齐全,油污、垃圾及时清理,做到无油无污无卫生死角,物料整齐摆放,三防设施完备,无苍蝇蚊虫、无异味。

三、工作安排

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自20__年3月5日至12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3月5日-3月31日)。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要按照《__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查找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大力提升生产加工条件,达到登记要求的,应当积极协助食品小作坊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对属于目录外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无法整改的食品小作坊,要限期自行关停并转。

(二)摸底登记阶段(20__年4月1日-5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小作坊生产登记的要求,指导督促食品小作坊进行生产条件改造,做到整改一家、提升一家、发证一家,全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的许可发证工作。同时,不断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对食品小作坊实行动态管理。

(三)执法检查阶段(20__年6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要以食品小作坊、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为重点,以“市场倒逼机制”,严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销售、采购、使用无证食品行为,倒逼无证食品小作坊退出市场,斩断无证食品的生产经营链条。要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要及时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布。要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食品小作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巩固总结阶段(20__年12月1日-12月31)。

1、组织“回头看”。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跟踪回访督查,特别是对关停并转的食品小作坊和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2、认真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做好经验总结,努力探索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等规范和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

1、掌控监管底数。将辖区内所有食品小作坊纳入监管视野,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食品小作坊数量及类别,对未登记食品小作坊进行动态管理。

2、依法开展登记。依法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做好对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的动态更新。

3、强化监督检查。将食品小作坊纳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

4、强化监督抽检。将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纳入日常抽检计划,确定监督抽检重点,结合食品小作坊特点,充分利用快检手段,排查风险隐患。

5、严查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食品小作坊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原料和“两超一非”等问题。

6、加强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小作坊的登记、信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及时发布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二)完善食品小作坊规范机制。

1、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食品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和流程;采取动态监管、错时监管、有因监管、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完善手段,加强监管。

2、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食品小作坊主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3、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按照一坊一档的要求,建立食品小作坊信用档案,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建立食品小作坊市场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三)引导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

1、引导规范经营。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相关科室和各乡镇食药所(合并后的监管所)配合,引导食品小作坊进入集中经营街(区、园、村)、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生产经营;鼓励开办食品小作坊集中生产经营场所,对食品小作坊进行集中管理;鼓励食品小作坊成立自治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实施良好质量管理规范,对达到许可条件的及时予以许可发证。

2、引导示范创建。至20__年底,每个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管委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街(区、园、村)不少于1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要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做到有调度、有安排、有规划;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范提升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督导,夯实责任。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县局将组织不定时的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涉及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监管科和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和配合,联合开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对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互相扯皮和推诿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于每阶段结束前将《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总结报县局食品生产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