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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单位承诺书八篇

2023-10-12互联网 实用范文 手机版

【精选】单位承诺书八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书信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书信在人类的交流与沟通的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那么一般书信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承诺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单位承诺书 篇1

***审计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单位向审计组提供了审计所需要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所提供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银行开户账号等会计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二、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三、所提供的资料如存在不真实、不完整情况,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 审 计 单 位(公章):

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注:已撤销但审计期间发生收支的账户也要填写且注明撤销

提 供 资 料 交 接 清 单

单位承诺书 篇2

由 (建设单位) 建设、 总承包的 (总包工程名称)工程,现该项目的 (分包工程名称)工程由 (分包单位)分包,为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就该分包工程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分包方应服从总承包方的管理,执行总承包方规定的规章制度。

2、分包方的分包工程价款应与建设方结算,由建设方直接拨付给分包方。分包方不得向总承包方主张本工程工程款。

3、如分包方(包括所属全体人员及导致的第三人)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由此给总包方带来扣证、行政单位各项处罚所遭受的损失,都由分包单位承担。

4、分包方与所属民工因工资、与材料商等因材料及借款(欠款)等发生纠纷,向总承包方信访主张的,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分包方立即支付,并有权对分包方处以适当的经济罚款。

5、由于分包方原因造成总包工期延误的,总承包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分包方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与总承包方无关,总承包方不承担一切责任。若因分包方责任导致总承包方工程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分包方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

7、由于分包方过错导致总承包方被罚款、被起诉等造成经济损失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等。

8、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总包单位遭遇管理单位各项检查,分包方主要人员必须到场,以完善工程资料,若导致罚款或其他处罚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

承诺单位:(分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3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组织被责令限期或停工整改项目的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验收。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5、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验收及资料记录的及时、真实、准确。(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巡视监督,对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督。)

6、对应检测的材料和构配件进行取样见证。

7、配合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9、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留存。

单位承诺书 篇4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司: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43号)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项目,保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项目建设各项手续齐全、合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效果。

我单位承诺保证不出现任何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问题我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法人代表: 单位公章

20xx年8月15日

单位承诺书 篇5

我企业进入南阳市辖区拟承接南阳市金开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下车库及南区沿街商业 工程的施工业务,将严格遵守《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南阳市外地进宛施工企业管理办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全权委托驻宛分支机构或项目部处理在宛施工事宜,所做出一切行为我公司全部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公司愿承担全部责任;

2、公司及负责人、分支机构或项目部必须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和决定。

3、自觉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维护南阳市的建筑市场秩序,不超资质承揽工程业务,不违法转让工程业务;不与建设单位或者其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的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5、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并自觉执行会议所提出的有关要求或规定;

6、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7、所承接的工程实行承包商履约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或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发生拖欠行为;

9、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收费标准,不随意压低收费标准进行恶性竞争。

本公司同时声明此次向南阳市建设委员会提交的备案资料及其载明的内容和数据真实有效,并保证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企业如果出现违反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南阳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以及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承诺二年内不再在南阳市辖区内承揽工程业务。

企 业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6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X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单位承诺书 篇7

为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和节能责任制度,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承诺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一般及以上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特种设备事故。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不使用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特种设备管理、检测和作业人员。

三、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在办理变更登记后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对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使用时确保特种设备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继续使用。充分授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充分授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七、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及时向青岛开发区质监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不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八、本单位在签订本承诺的同时,与相关部门、车间、班组和人员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处罚,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座机: 手机:

使用单位地址:

xxx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8

为营造江阴市建设工程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切实维护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均真实有效,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均无任何伪造、虚假成份。

二、我单位保证资质不外借、不挂靠,不与其它投标人串标围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

三、我单位保证不越级承接业务。

四、我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三个月~三年内不进入江阴市招投标市场。并自愿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