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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内容(实用6篇)

2023-09-30互联网 实用范文 手机版

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需的生活物品,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目的是通过加强监管和规范生产流程,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标准,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内容(实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阅读与收藏,希望能够帮到大家!现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

为贯彻落实《__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小作坊自律水平,促进食品小作坊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现制定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过规范提升,食品小作坊全部纳入管理,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基本达到六项标准;食品小作坊布局更加合理,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更加规范;食品小作坊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更加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确立。涌现一批有影响力的食品小作坊的示范街(区、园、村),引领食品小作坊发展,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规范提升标准

按照“六项标准”对食品小作坊进行规范提升:

(一)亮证经营。食品小作坊持有登记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以上证(卡)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二)安全承诺。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承诺书》,接受公众监督。

(三)原料公示。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实记录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使用情况,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

(四)单据留存。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并留存进货单据,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进货单据留存不少于六个月,并放置于生产经营场所。进货单据要加盖单位公章或销售者本人签字。

(五)操作规范。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和规范的操作流程,符合《条例》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要求。

(六)场所清洁。场所卫生整洁,与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上下水设施齐全,油污、垃圾及时清理,做到无油无污无卫生死角,物料整齐摆放,三防设施完备,无苍蝇蚊虫、无异味。

三、工作安排

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自20__年3月5日至12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3月5日-3月31日)。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要按照《__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查找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大力提升生产加工条件,达到登记要求的,应当积极协助食品小作坊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对属于目录外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无法整改的食品小作坊,要限期自行关停并转。

(二)摸底登记阶段(20__年4月1日-5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小作坊生产登记的要求,指导督促食品小作坊进行生产条件改造,做到整改一家、提升一家、发证一家,全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的许可发证工作。同时,不断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对食品小作坊实行动态管理。

(三)执法检查阶段(20__年6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要以食品小作坊、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为重点,以“市场倒逼机制”,严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销售、采购、使用无证食品行为,倒逼无证食品小作坊退出市场,斩断无证食品的生产经营链条。要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要及时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布。要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食品小作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巩固总结阶段(20__年12月1日-12月31)。

1、组织“回头看”。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跟踪回访督查,特别是对关停并转的食品小作坊和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2、认真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做好经验总结,努力探索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等规范和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

1、掌控监管底数。将辖区内所有食品小作坊纳入监管视野,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食品小作坊数量及类别,对未登记食品小作坊进行动态管理。

2、依法开展登记。依法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做好对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的动态更新。

3、强化监督检查。将食品小作坊纳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

4、强化监督抽检。将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纳入日常抽检计划,确定监督抽检重点,结合食品小作坊特点,充分利用快检手段,排查风险隐患。

5、严查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食品小作坊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原料和“两超一非”等问题。

6、加强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小作坊的登记、信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及时发布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二)完善食品小作坊规范机制。

1、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食品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和流程;采取动态监管、错时监管、有因监管、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完善手段,加强监管。

2、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食品小作坊主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3、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按照一坊一档的要求,建立食品小作坊信用档案,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建立食品小作坊市场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三)引导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

1、引导规范经营。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相关科室和各乡镇食药所(合并后的监管所)配合,引导食品小作坊进入集中经营街(区、园、村)、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生产经营;鼓励开办食品小作坊集中生产经营场所,对食品小作坊进行集中管理;鼓励食品小作坊成立自治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实施良好质量管理规范,对达到许可条件的及时予以许可发证。

2、引导示范创建。至20__年底,每个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管委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街(区、园、村)不少于1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要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做到有调度、有安排、有规划;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范提升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督导,夯实责任。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县局将组织不定时的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涉及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监管科和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和配合,联合开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对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互相扯皮和推诿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于每阶段结束前将《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总结报县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篇二: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存在“多小散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经营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为规范我县食品“三小”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治理成效,进一步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引导食品行业稳步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安全水平。通过对全县“三小”的综合整治,杜绝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三无”现象,全面提高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和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服务、卫生设施配套、功能布局合理、管理制度落实、环境卫生整洁、“三防”设施健全,各项指标达到创建标准和要求,建立完善“三小”行业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我县“三小”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小作坊整治提升

1、依法依规登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开展小作坊登记工作。各地食品小作坊登记率达到100%。

2、动态信息管理。全面普查摸底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小作坊主要信息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开办食品小作坊及已建档食品小作坊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更新。

3、全面监督检查。按照风险分级确定检查频次,实行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100%全覆盖。逐步加大对食品小作坊抽检力度,实现食品小作坊年度抽检覆盖率100%。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处置,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率100%。

4、示范带动发展。选择改造意愿较强、场所具有代表性的小作坊进行改造提升,创建一批示范性小作坊。积极争取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及奖励资金,扶持食品小作坊升级发展,对一些改造投入大、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突出、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小作坊给予资金奖补。

(二)小摊贩整治提升

1、统一信息公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营业执照、摊贩信息公示卡、承诺书、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重要信息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督导食品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督促监管人员及时跟进开展检查工作,实现无空白、无盲区监管。

2、规范经营管理。食品经营、贮存场所与生活区分开,做到清洁卫生,地面、柜面、货架、食品包装上无灰尘,墙面无污渍、无渗水、无霉变等;食品一律上架(柜),隔墙离地摆放;销售食品分类分区码放整齐,无混放杂乱现象;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按要求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并按要求贮存;散装食品的存放、标签符合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到索证索票齐全、资料分类清晰、票证粘贴整齐,确保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正规、可追溯。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和“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明、无食品标签)食品、食品添加剂;不伪造、涂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对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下架停售、依法处置,并作好记录。

3、加强档案建设。在食品经营场所建立统一格式的食品安全自律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将经营单位自律情况予以固化;在辖区市场监管所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将市场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予以固化。通过档案建设,实施痕迹管理,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率。

(三)小餐饮整治提升

1、严把备案关口。认真对照《食品经营许可现场审查通则》、《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条件,把好现场核查关,凡未达到备案条件的,限期整改,直到符合要求方可经营。

2、落实索证索票。不断指导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靠安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做好记录。

3、规范操作管理。原料清洗加工过程、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消毒符合餐饮操作规范,确保生熟分开。加强厨房、就餐区、卫生间环境卫生管理,防止交叉污染。有防尘、防蝇、防鼠、通风等卫生设施,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密闭存放,及时清运,制作、盛放食品用具、容器等有标示。

4、强化分级监管。把日常监督检查与风险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双随机”检查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局所联动、交叉互查,对辖区经营户开展随机抽查。

5、用好抽检手段。扩大监督抽检覆盖面,加强对熟肉制品等风险等级较高的高风险食品监督抽检力度,重点对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违规使用含铝添加剂进行抽检,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完善档案。各市场监管所严格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在全面动员和排查的基础上,摸清辖区“三小”底数,对符合条件的食品“三小”实施登记备案,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划分类别,分类管理。

(二)排查隐患,防范风险。各监管责任单位要督促指导已备案登记的“三小”生产经营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落实跟踪检查责任。要围绕主体资格、索证索票、卫生防护、工艺流程、打击“两超一非”和制假售假行为等内容开展隐患排查,通过隐患排查,防范“三小”食品安全风险。

(三)集中整治,确保成效。把“三小”整治提升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从整治“三小”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从布局混乱、物品摆放无序、环境卫生差、人员着装不整洁、相关证照不齐全等问题入手,帮助引导从业者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操作规范,确保生产经营场地干净整洁有序,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四)问题导向,逐步推开。要梳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手段加以解决,取得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行逐步推广,实现“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目标,为全县“三小”食品安全质量整体提升和下一步精细化监管夯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三小”整治提升工作作为夯实食品安全基础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步骤,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要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治理、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三小”生产经营者全面开展自查,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与控制,破解日常检查中反复出现的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食品过期、消毒保洁不到位、环境卫生差等老大难问题,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

(三)明确监管职责。要以制度为抓手,按照“四有两责”和网格化监管要求,科学制定监管计划,明确“三小”监管责任人和日常检查重点,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公开日常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确保依法监管、科学监管、严格监管,夯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

(四)探索监管方式。要充分认识“三小”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及时总结、巩固取得的成效,将工作经验制度化、机制化,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切实有效的“三小”长效监管方式。

(五)加大执法力度。宣传十次不如检查一次,检查十次不如处罚一次。要用好“最严厉的处罚”,对“三小”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查处不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使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意识入脑入心。

篇三: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

按照《__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__-20__年)》工作安排,20__年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进一步推进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促进小作坊规范提升和转型升级,补短板强弱项,扩大示范效果,确保行动全面胜利收官,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守查保”专项行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底线,通过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以“一镇一集中、一镇一特色”为总体思路,探索建成具有__特色的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通过打造一批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效益突出的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以示范创建带动全市小作坊加工区建设,促进小作坊规范发展、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强小作坊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小作坊食品目录,做好小作坊行政审批,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档案,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小作坊监督检查,督促引导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小作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示范创建

以提升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创建工作为平台,进一步推进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20__年,在全市范围择优选取1个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作为省级试点建设备选对象,在此基础上,各县级市场监管局、食安办要汲取沙县小吃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创建的成功经验,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扩大示范创建效应,谋划至少1个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进行打造,形成“一县一示范、一点带一片”的良好示范带动格局,争取分期分批列入省上试点建设项目内容。

(二)整治提升

结合《__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__-20__年)》和“守查保”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排查整治,集中规范整治一批风险隐患突出的小作坊,全面规范小作坊经营行为,对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小作坊,不得从事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增强小作坊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围绕“整治提升一批、打击取缔一批、典型示范一批”总体思路,实现全市小作坊年度普查建档率达100%,小作坊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小作坊整体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示范创建

1、推进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创建。各县级市场监管局、食安办要依据《20__年__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工作,争取领导重视和各方支持,汲取沙县小吃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创建经验,根据辖区内小作坊食品品种特点、小作坊规模大小、分布情况,以及附近常住人口、地理交通条件、乡村振兴工作等因素,谋划创建包含至少10家具有当地特色小作坊食品品种的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并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小作坊进入加工区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2、广泛宣传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小作坊产品目录、包装销售、示范创建、集中加工优势宣传,普及沙县小吃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管理经验,提升小作坊监管规范化、集约化发展的社会知晓率。同时,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收益”的原则,鼓励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加工区建设。一是龙头企业带动为主,按照“公司+小作坊”的模式,由龙头企业建设加工区,提供生产场地、检测设备、技术支撑、管理服务、品牌包装等,各小作坊按照企业的生产管理规范进行独立生产;二是股份联合为主,成立统一主体,各小作坊经营者投资入股,以资本、产权为纽带,按照股份合作的方式,抱团生产,增强实力,实行工业化生产。三是政府和集体提供厂房等硬件,各小作坊提供人员、设备、管理等软件的方式进行合作共建。

3、落实加工区“四统一”要求。加工区的选址与环境要符合相关规定,建设和管理要符合“四统一”要求,一是小作坊经营者有统一的建设标准,配套电力、给排水、排污、交通等公共设施,按要求集中处理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二是加工区配备统一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检验人员,能满足加工区内各类食品的出厂检验需要。三是建立统一的视频监控系统,对加工区内的公共场所和所有食品小作坊进行实时监控。四是要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服务和管理的职能与责任,加强对加工区内小作坊的管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培育小作坊地方特色品牌。鼓励推动特色品牌建设,着力从品牌建设、行业标准、规范工艺操作、行业协会建设等方面入手,讲文化,讲传统,讲情怀,讲故事,保留小作坊食品的原汁原味,解异乡游子的乡愁;鼓励小作坊组建行业协会或加入相关食品行业协会,利用协会平台引导传统小作坊食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设立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支持举办小作坊食品博览会等各种展销活动;鼓励地方特色小作坊食品参与旅游部门组织的宣传推介活动,进入旅游景区特产食品专柜。

(二)整治提升

1、开展小作坊摸底排查和动态监管。各县级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全面监管要求,将辖区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逐户建档立卡,对生产主体名称、开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生产地址、食品种类及添加剂使用等信息详细记录,确保辖区所有小作坊主体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管全覆盖,探索实施小作坊“智慧监管”、“互联网+监管”。

2、把好小作坊准入门槛。各县级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__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全面做好小作坊行政审批,优化审批工作流程,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对符合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要求的,要求取得相应许可证书;对于达不到条件或经营高风险食品品种的小作坊,要求其关停并转,同时要针对本辖区已经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但实际经营环境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立即进行整改提升,对整改后依旧不符合条件的该清理的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取缔的取缔。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不得从事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做好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申报,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地传统食品特色、消费习惯和食品安全状况,在7月30日前将20__年度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报送市局。

3、落实小作坊主体责任。各县级市场监管局要督促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小作坊依法依规从事生产加工活动,根据《__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目录》告知开办者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以及应当遵守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定期组织对小作坊经营者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每年对集中加工区小作坊经营者至少开展1次培训指导。督促辖区小作坊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适时组织小作坊经营者到沙县小吃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学习管理经验,拓展业务知识与管理能力。

4、加强小作坊监督检查。各县级市场监管局要制定小作坊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小作坊食品纳入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范畴,日常监管中,重点检查小作坊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和食品贮存等;对超出目录管理范围生产加工食品、不符合生产卫生规范要求,以及生产加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作坊,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直至吊销相应许可证书;对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坚决取缔“黑作坊”。

四、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20__年12月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7月-9月)。按照统一部署,各县级市场监管局、食安办要制定本级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创建工作方案,确定创建地点、入驻小作坊食品品种和经营者,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步骤。申报省级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的县级市场监管局、食安办于20__年7月15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食安办上报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并提交《__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申报表》一式4份和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其他县级市场监管局、食安办于20__年9月30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食安办上报集中加工区建设工作方案。

对辖区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查清从业人员、厂址及面积、产品及产量、工艺及原料、生产方式、包装方式、销售区域等基本信息,完善辖区小作坊信息登记。归集小作坊基本信息、小作坊行政审批、日常检查结果、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逐一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档案,实现一坊一档。及时更新小作坊信息登记表,实现动态监管,辖区小作坊年度普查建档率达到100%。同时要求小作坊经营者对经营环境、人员管理、硬件设备及软件资料等进行自查整改。做好小作坊食品品种申报,在7月30日前将20__年度小作坊食品品种报送市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9月至20__年11月)。各县级市场监管局、食安办要按照本级创建工作方案,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措施,学习借鉴沙县小吃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创建经验,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力争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以点带面引领和推动小作坊行业规范发展。

结合本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其他专项工作的开展,对小作坊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是否做到场所布局合理、环境卫生整洁、硬件设备及软件资料齐全、设备设施清洁、原辅料及成品堆放有序等要求,淘汰一批卫生条件差、设施设备简陋,缺乏改造意愿的食品小作坊,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辖区小作坊年度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总结汇报阶段(20__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示范创建与整治提升行动经验,于20__年9月上报集中加工区建设工作方案,12月15日前上报示范创建与整治提升行动总结、小作坊信息登记汇总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市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领导重视和各方支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小作坊进入集中加工区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同时以“合法取证生产、安全规范加工、坚决取缔无证”为导向开展整治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力度,指导加工区内小作坊的规范建设、统一管理,提升示范效应;加大对未进入加工区的小作坊监管力度,特别是经营环境不符合条件的立即要求进行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该清理的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取缔的取缔。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注重收集小作坊示范创建与整治提升行动相关信息,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合力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__,联系电话:__;市食安办联系人:__,联系电话:__。

篇四: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

为认真贯彻党的__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任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发展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发展质量的整体提升,根据《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计划的通知》(__府办〔20__〕__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__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清理关停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总体思路,到20__年底实现全县食品小作坊登记监管全覆盖,日常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全面铺开;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不发生小作坊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集中化、规范化发展,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形成品牌并得到长足发展,从整体上提升全县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和社会效益。

二、主要任务

1、全力推动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小作坊摸排,做好食品小作坊全面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严格依法登记,不符合条件的指导和帮助其整改达到登记发证条件,实现全县食品小作坊登记率100%。

2、强化食品小作坊属地监管。加大对酒类、肉类、米面制品、豆制品、糕点等重点品种和农贸集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城镇主次街道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频率。探索实行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进行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食品小作坊督查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确保食品小作坊产品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80%以上,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率100%。监管部门应当在食品小作坊获得登记证后的3个月内开展监督抽检,按食品类别随机抽取食品进行食品安全项目的检验。

3、持续推行食品安全承诺制。督促取得备案登记证的小作坊100%签署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并在生产经营场所张贴公示,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加强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的监督,对违反承诺的食品小作坊及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进行查处。

4、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违法违规生产加工行为。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以酒类小作坊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强化对易反弹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生产卫生条件恶劣、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小作坊坚决依法清理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5、推进小作坊示范创建活动。开展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到20__年底全县小作坊生产条件全面改善,并完成建设12家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引领和推动小作坊行业规范发展。

三、实施步骤

1、排查摸底。5月15日前,对各自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附件3),并建立一档一户。根据附表4对辖区内小作坊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表于6月底交至食品股。同时,新宁、城郊、黄塅要确定2-3家小作坊示范建设,其他基层分局要确定1-2家小作坊示范建设。

2、示范建设。各分局根据附件2要求全面提升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环境,9月底督促辖区食品小作坊完成生产条件提升工作,10月底完成食品小作坊示范建设。

3、巩固提升。食品股按照时间节点对照验收表实地进行验收检查,对不符合的条件反馈给各分局,各分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巩固提升,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四、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把食品小作坊提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分局要针对辖区内的小作坊特点拿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规范提升辖区内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食品股指导督促,各分局部署开展,形成密切的工作合力,着力改造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强化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和产业发展,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督导考核,确保工作效果。加大食品小作坊提升工作的督查考评力度,将此项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底考评体系。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适时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分析解决主要问题,按进度完成小作坊提升及示范创建工作任务。

篇五: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开展改革试点支持__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批复》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__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改革突破争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__省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__-20__年)》,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开展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改革,解决食品小作坊发展中的制约性问题,提升作坊产品总体质量,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食品小作坊生产持续改造提升,建设集“标准化、园区化、文旅化、数字化、阳光化”(以下简称“五化”)为一体的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新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美食文化和美丽乡村的向往,实现食品小作坊“标准化建设、园区化管理、文旅化融合、数字化监管、阳光化共治”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食品小作坊“标准化”建设

各地要在食品小作坊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基础上,继续推动实施以“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为主要内容的“5s”现场管理(操作指引及评价表见附件1、2)。各地要积极鼓励新办食品小作坊先行导入“5s”现场管理,至2024年底,实施“5s”现场管理的在产食品小作坊达到2000家以上(任务分解见附件3)。

(二)积极推动食品小作坊“园区化”管理

各地要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产业规范、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本区域食品产业特色,积极推进多种模式的食品小作坊集聚园区建设,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食品小作坊园区新增10家。根据地域食品小作坊产业块状布局实际,积极探索并推动建设共享检测室,解决食品小作坊检验资金不足、技术支撑能力薄弱和出厂检验制度未能有效落实等突出问题。

(三)着力推进食品小作坊“文旅化”融合

各地要认真开展地域食品小作坊的历史文化谱系调查摸底工作,借力乡村振兴和全域旅游,深耕地方特色文化,挖掘食品小作坊的文化内涵,不断深化“坊文”、“坊旅”的有机融合,讲好食品文化故事,推进集历史作坊文化传承、现场加工参观和休闲购物等为一体的沉浸式场景构建,增强工坊的辨识度,提升产品的知名度,赋予文化的美誉度,助推产业和文化的融合发展。激活与利用食品小作坊深厚的文化积淀,推动传统工艺传承创新、文化内涵价值提炼展示,积极鼓励小作坊参与非遗项目申报。至2024年底,以“百县千坊”为载体,培育1000家具有__区域特色、文化底蕴、工艺传承和独特魅力的食品小作坊(任务分解见附件4)。

(四)持续深化食品小作坊“数字化”监管

各地市要在20__年底前搭建“食品小作坊数字化监管平台”,包括备案登记、法人信息、销售方式、销售地区、抽检情况等信息并实现动态更新。各地市局要进一步细化平台内容,要建立健全“智能预警—在线督办—隐患排除”的闭环风控机制,对问题隐患“实时预警、即时整改”,完善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全程管控,构建“源头可查、去向可溯、责任可究”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五)努力构建食品小作坊“阳光化”共治

各地要引导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根据格局构造,在原辅料验收、清洁消毒、生产加工等关键点位安装视频监控,实时监控生产加工过程。在米面粮油、豆制品、即食卤味等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作坊品种开展先行试点,鼓励食品小作坊业主以“前店后坊”、“透明作坊”等多种方式,在农贸市场、销售门店等场所向消费者展示生产加工过程,打造“明白、放心、安心”消费场景。至2024年底前,网销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可视化达100%,全部接入“食品小作坊数字化监管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细化举措。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更是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和资金保障,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结合自身条件和优势,因地制宜地谋定“五化”提升具体举措,明确和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各地要借势借力、创新方法,将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与文旅融合、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做好谋划统筹,融入食品生产数字化改革的大局,与“浙食链”、“阳光工厂”和寻找ccp试点工作无缝对接,不断筑牢食品生产安全“防护网”。

(三)加强督导,及时总结。各地要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的实地督查和指导,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局将适时对各地“五化”提升工作开展指导。

各设区市局要及时掌握各地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的进展情况,提炼总结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经验,并分别于20__年6月20日、12月20日、2023年6月20日、12月20日及2024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全省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进度表》(附件5)和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省局食品生产处。

篇六: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提升,提高我在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__县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部署和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县委、县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食品小作坊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律,依法依规、各方履责,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循序渐进、注重引导,努力实现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和产业发展双提升。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力争通过3年(2020-2022年)时间的综合治理,实现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健全,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全面遏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批特色品牌得以形成;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基本建立,整体社会美誉度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引导帮扶,实现食品小作坊依法登记、规范生产。

1、明确责任。食品小作坊对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保证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标准要求。镇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将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配合镇食安办等部门开展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食安办履行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定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制度、规范、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普查建档。各村委会要协助镇食安办对本辖区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普查摸底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业主姓名等身份信息、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产品包装形式、销售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为整治工作打下基础。食品小作坊档案要实行动态管理,发现新开办食品小作坊及已建档食品小作坊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更新。

3、规范登记。镇食安办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开展小作坊登记工作。要积极主动开展引导帮扶,帮助食品小作坊通过整改达到登记发证条件。到2020年5月,全镇食品小作坊登记率达到100%。

4、教育培训。镇食安办要对食品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食品小作坊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监督食品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

(二)治理整顿,促进食品小作坊改善条件、提高质量

1、监督检查。镇食安办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本地食品小作坊的数量、分布、风险分级和自身监管力量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计划,实行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100%全覆盖,并按照风险分级确定检查频次。督促、指导其依法生产经营,保证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2、监督抽检。镇食安办要结合本地实际,以食品安全舆情、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情况为导向,逐步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的地方特色食品、节庆食品、旅游销售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力争2021年底实现食品小作坊年度抽检覆盖率60%以上。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处置,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率100%。

3、区域整治。镇食安办要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菅集中区域的整治工作,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列出风险隐患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执法查处。镇食安办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管理,协助处理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示范带动,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发展、品牌升级。

1、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镇食安办要选取部分基础条件比较好、产品质量比较高、发展意愿比较强的食品小作坊,指导其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流程再规范工作,积极培育一批示范食品小作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转化提升为食品生产企业。

2、打造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要积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品牌,充分发挥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的作用,深入挖掘食品小作坊品牌中蕴含的饮食文化、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内涵,加大研究、保护和宣传力度组织制定传统特色食品相关地方标准。支持特色食品小作坊品牌参与各类展销展览、文化交流和宣传推介活动,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推进地方特色品牌食品小作坊产品进超市、进宾馆酒店、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机场车站、进旅游景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开设网上商城,推进特色品牌食品小作坊产品网上营销。争取到2022年底,全镇打造出一批品质优良、知名度高、市场欢迎的食品小作坊地方特色品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食品小作坊在传承传统饮食文化、扩大就业、促进创业、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开展食品小作坊3年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并把食品小作坊的整治提升与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大战略有机结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按要求、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2022年底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采取资金资助奖励等措施,引导食品小作坊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办事效率,激发食品小作坊产业活力。

(三)加强部门协作。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联系

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信息通报和联合管理机制,各部门要在隐患排查、日常管理、宣传教育、产业发展等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实现工作无缝对接。鼓励食品小作坊按属地管理原则组建行业协会或加入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自律作用,引领和推动食品小作坊行业健康发展。